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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税收优惠
杭州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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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优惠
| 条件 | 优惠 |
|---|---|
| 月销售额 ≤ 10万元 | 免征增值税 |
| 适用3%征收率 | 减按1%征收 |
企业所得税优惠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实际税负 |
|---|---|
| ≤ 100万元 | 2.5%(减按12.5%×20%) |
| 100万—300万元 | 5%(减按25%×20%) |
六税两费减半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新办企业税务报到
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税务报到。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https://zhejiang.chinatax.gov.cn/hangzhou/
📎 官方来源:查看原文
⚠️ 本站政策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府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最后更新于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