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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全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半征收政策(适用所有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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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政策内容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
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适用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须同时满足:
- 年应纳税所得额 ≤ 300万元
- 从业人数 ≤ 300人
- 资产总额 ≤ 5000万元
关键特点
- 自行申报享受,无需额外审批
- 可与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享受
- 全国所有城市统一执行
执行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 来源:财政部 http://www.mof.gov.cn/ | 国家税务总局 https://www.chinatax.gov.cn/
📎 官方来源:查看原文
⚠️ 本站政策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府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最后更新于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