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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公积金

深圳市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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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内容

对自主创业人员在初创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按本市当年度最低缴交社会保险标准,对单位承担部分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最长 3年(自首次申请月起计算)

适用对象

已通过自主创业身份核实的以下人员:

  •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居民)
  • 登记失业人员
  • 退役士兵
  • 随军家属
  • 残疾人

申请条件

  1. 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 自主创业人员为法定代表人
  3. 正常经营并依法缴纳社保
  4. 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

当前状态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2026年4月公示信息,深圳市各区仍在正常受理和发放自主创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与初创企业补贴、创业场租补贴并列发放。

申请渠道

📎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hrss.sz.gov.cn/ |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 https://www.szgm.gov.cn/

📎 官方来源:查看原文

⚠️ 本站政策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政府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最后更新于 2026年6月4日。